陕西韩城县崇祯五年X粮减扣银四十六两六钱银元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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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银锭
陕西韩城县崇祯五年X粮减扣银四十六两六钱银元宝
明・陕西韩城县崇祯五年X粮减扣银四十六两六钱银元宝
图录号: 5124
估价RMB: 330,000-500,000
成交价RMB: 379,500(含佣金)
5124
明・陕西韩城县崇祯五年X粮减扣银四十六两六钱银元宝
说明:公博AU55,1610008013\84,X极可能为“皇”。铭文:“韩城县知县朱呈 征完崇祯五年 X粮减扣银 四十六两六钱该吏刘荣昌”,崇祯五年(1632年),明廷内忧外患。于外,皇太极屡屡犯边,辽东战事紧迫。于内,陕西高迎祥、李自成、张献忠等“乱民武装”已呈烽火燎原之势。加之经年以来的天灾水患,帝国举步维艰。无论是抗击外敌,还是剿匪,以及安抚灾民,莫不需要巨大的财政支援。然而国库空虚,耗用殆尽。如果说朝廷持续性的实施田赋加派、杂项征收、捐助、搜刮是为“开源”,那么缩减开支便起到了“节流”的作用,正如时任内阁辅臣所云:“今天下财政虚竭,物力困敝,应极力节省”。因此,裁撤驿站、省减赏赐、抽扣工食、开除冗员即是以节省的方式筹措经费。是故我们在明代的银锭中见有“裁站银”“抽扣银”等品种。该锭为“减扣银”亦可理解为朝城县每年从地方经费中裁省下来的资金。关于地方上减省存留银的记载,参见《春明梦余录》,“存留一项,在各省直地方支销者……又有冗官、冗役,先由抚按题准裁汰,仍留以充饷者,并今见存仍可以量裁者,凡隶某项,即于某项开裁原额若干,今裁减充新旧二项若干,分别明晰”。根据银锭錾刻铭文的格式来看,行文颇为